甲乙

用十天干纪日,甲乙即指甲日与乙日。甲乙属木,木分阴阳。甲为阳木,内应足少阳胆经,故胆旺于甲日;乙为阴木,内属足厥阴肝经,故肝旺于乙日。《素问·脏气法时论》:“肝主春,足厥阴,少阳主治,其日甲乙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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