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艾炷大小

黄帝曰∶灸不三分,是谓徒冤,炷务大也,小弱也乃小作之。凡小儿七日以上,周年以还,炷欲大,惟头与四肢欲小耳,但去风邪而已。

0 浏览
0 点赞
0 评论
分享
收藏
📋 复制链接
💬 微信分享
🌐 微博分享
🐧 QQ分享
纠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