胎杀避忌产前将护法第四

一受孕之后,切宜避忌胎杀所游。如经云∶刀犯者,形必伤;泥犯者,窍必塞;打击者,色青黯;系缚者。相拘挛,甚至母殒。验若反掌,断不可忽。

0 浏览
0 点赞
0 评论
分享
收藏
📋 复制链接
💬 微信分享
🌐 微博分享
🐧 QQ分享
纠错